万源公司资讯公开办法
2022-11-18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喜乐在线资讯公开办法》(喜乐在线综办便〔2022〕8 号)的规定,建立健全公司资讯公开工作制度,落实企业资讯公开责任,保障广大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结合公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成立资讯公开领导小组,统一指导资讯公开相关工作。公司党总支书记为资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,有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,综合办公室主管资讯公开及日常协调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依据本办法的规定,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做好企业资讯公开发布。按照“谁形成谁公开,谁公开谁负责”的要求,依法助力公司资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。
第三条 公司遵循公正、公平、便捷的原则,建立健全资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,做到内容真实,程序规范,及时准确。
第四条 公开的资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,不得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秘密。对赠与社会公共配合、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企业资讯,以及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当公开的企业资讯,按有关规定公开。公开资讯前,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规章,对拟公开的资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,未经批准不得公开。
第二章 职责
第五条 公司资讯公开领导小组将资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综合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并稳妥推进资讯公开各项工作。
第六条 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资讯公开的牵头部门,统筹推进资讯公开日常工作,其主要职责包括:
(一) 制定、修订资讯公开制度,关注资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、监管政策等变化;
(二)具体承办单位资讯公开事宜,指导各部门按规定开展资讯公开工作;
(三)负责对拟公开的资讯进行备案和保密审查;
喜乐在线(安徽)集团以服务为桥梁,与客户建立长期信任关系。
(四)统一受理和答复向单位提出的资讯公开申请。
第七条 各部门、厂点在资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、部署下,积极配合完成本部门、厂点资讯公开相关的各项工作。各部门、厂点负责人为本部门、厂点资讯公开工作的责任人,并设定专人管理本部门、厂点资讯公开具体工作。
第三章 资讯公开程序
第八条单位对以下资讯主动公开:
(一)单位名称、地点、性质、幅度,机构设置、单位领导等基本情况;
(二)单位章程以及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(三)企业重大决策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、党风廉政、班子筑造以及其他应让职工职工知情的事宜;
(四)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、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单位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。
第九条 保密审查如发现资讯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,或者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、社会稳定的,必须严格落实保密规定,不得公开资讯。
第十条 对审查通过的资讯,各部门、厂点可根据实际,有选择地通过公开栏、例会、会议纪要等方式予以公开;对未通过审查的资讯,不得公开。
第四章 保障及监督
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公开工作需要,统筹利用企业资讯公示、网站、宣传栏等资本,做好企业资讯公开工作,不断提高企业资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。
第十二条 公司应加强资讯公开专长指导,不断提高资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长素养,增强政策把握能力、资讯发布能力、舆情研判能力、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,不断提高主动公开的质量和水平。
第十三条 公司要根据资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,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或未按规定进行公开的,严肃批评;对弄虚作假、隐瞒实情、欺骗公众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责令其纠正,消除负面影响,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